环境税

环境税不论向公共事业部门提供多少常规收入,其都会影响纳税人的行为,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的活动对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和健康的负面影响。环境税围绕约束性、劝阻性和激励性措施进行征收,这些多种多样的措施强调了征税制度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性。
1.环境税的基础是什么

[来源:Philippe Alès[GFDL (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 或 CC BY-SA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维基共享资源]
征税的主要目标是为国家提供稳定和可预测的收入,当涉及到环境问题时,会发展成一种特殊性征税。环境税的制定旨在改变纳税人行为的特定经济和金融工具。因此,生态税不仅仅是为了保证国家预算资源而强制征收的公民税,它通过限制浪费、减少能源消耗、特别是工厂运作或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来鼓励公民保护水资源、土壤、空气和自然(图1)。除了用于常规监管,该税收工具还用在纳税人有义务考虑其行为对环境影响的经济层面的监管。
1.1.外部性理论内部化
Pigou [1]认为,外部性理论内部化基于这样的一种观察:当不考虑环境成本时,由市场力量确定的商品价格不能反映其总生产成本。计算总生产成本时需要将预防和污染的成本纳入公司生产成本中。一项活动对环境的外部影响也会受到货币估值的影响,并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
外部效应内部化不可能是完全的。从实践上看,很难让污染者承担其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所有后果,哪怕只是因为无法准确衡量其社会成本(受害者难以识别,环境容纳能力不同)。因此,我们的目标是寻求污染活动对社会的成本效益分析所产生的最佳内部化水平。征税是设法达到这一水平并确保污染费用和预防费用之间达到最佳平衡的最简单和最有效的手段。
为了解释这一理论,N. Caruana[2]以经销商的汽车价格为例,指出与其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污染、部分反映在销售价格中的某些原材料的稀缺性等)、使用(未考虑内燃机的污染排放、生产电动汽车能源的工厂的污染、噪音和拥堵带来的不便、公共道路的恶化、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等)和消失相关的“隐性成本”(销毁或回收过程中的污染、回收成本、最终废弃物等)”。
1.2.污染者付费原则

图2. 环境宪章:第4条介绍污染者付费的概念。
[来源:© 生态与可持续发展部,https://www.ecologique-solidaire.gouv.fr/]
这一原则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72年提出,1992年《里约宣言》采纳这一原则,并将其载入《环境法》第110-1条和2004年《环境宪章》第4条[3]。根据《环境法》第110-1条,“污染者付费原则,根据该原则,预防、减少和控制污染的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污染者承担”。《环境宪章》第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应协助补救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图2)。
污染者付费原则包括预防性组成部分,因为它旨在向经济行为者收取事故预防措施的费用。它也包括恢复性组成部分,包括整合与灾难后清理和恢复场地相关的费用。在这两种情况下,内部化只是其中一部分,因为它只向污染者收取合理措施的成本费用。
税务体制通过整合水污染控制、废弃物收集、处置和温室气体排放到大气中的成本来应用这一原则(详见人类活动扰乱的碳循环)。这些不同的环境影响因其特定的问题而需要特定的金融工具。因此多项征税措施被实施:税费、排污许可证和补助。每种税收工具都能够通过强制或鼓励经济参与者减少污染和妨害环境,从而应对环境问题。
2.有哪些不同类型的税收工具?
税收工具原则上基于约束的以禁止或授权行为的规范和规则为载体。因此,纳税人要支付法律规定的税款和费用 [4]。原则上,这种限制性征税制度具有明确的预算目标:提供公共资金,以便能够承担公共实体的支出 [5]。其目的不是为了指导纳税人的行为。而是将其收益用于环保行动。例如,ADEME(环境与能源管理署)从一般反污染税中受益的部分收益就是这种情况。
环境税是由“以促进环境保护为目标而制定的税收工具”组成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这一目标:通过震慑使用特定污染产品的行为;通过鼓励有利于环境的行动;或将收集到的款项用于保护环境和资源。因此,这三种方式一般是反污染税(TGAP)或更高的税率、税收支出(豁免财产税、加速折旧或不旨在提供指导但其收益可以为保护行动提供资金的征税”[6]。只要这种征税旨在“以增加税收成本的威胁来引导纳税人的选择”,它就可以具有一种行为目的[7]。气候能源贡献通过对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按比例征税来促成这种方法。
同时,这种行为税的特点是其激励因素。这被称为正激励措施,因为它引导经济参与者采取有利于环境的行动。因此,为了促进节能,2015 年的《金融法案》为那些从事改善主要住宅的能源绩效的家庭引入税收抵免。
以此为目的制定的征税措施种类繁多,可确保增加产量 [8],本质上以能源、运输、污染和自然资源为基础,以考虑主要的环境问题(能源、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污染和自然资源的消耗)。因此,除了分配给环境支出的征税之外,税款和收费与税务体制中日益重要的抑制和激励措施(污染许可证、补贴和激励性定价)要结合起来。这些税收工具可分为五个类别,具体描述如下:
化石燃料的征税
水污染税和使用税
排污许可
补助金和补贴
激励性定价
2.1.化石燃料的征税

[来源:Didier Duforest[GFDL(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 或 CC BY-SA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维基共享资源]
化石燃料的使用(图3)受到强制性征税,无需以对应的污染物产品为征税基础 [9] 。这些征税向经济参与者表明其行为的代价。其数量理论上等于所产生污染的社会成本。然而,征税的约束性并没有隐藏激励因素,因为鼓励污染者减少污染,从而使征税成本尽可能低。征税的有效性与其税率有关。如果税率很低,污染者将缴纳税款,而不是为环保作出努力。然而,由于大多数时候公民对税收的认识有限,征税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水平。
环境税主要基于与化石燃料使用相关的能源消耗,近年来已演变为包括温室气体(GHG)排放,从而为碳定价。除了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一般反污染税 (TGAP),包括针对空气污染、废弃物和污染设施(归类为环境保护的设施)征收的几种环境税之外,还制定了能源税以应对全球变暖、促进节能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能源的使用。
我们可以强调引入碳税的争议。在 2010 年最初的财政法中首次尝试设立机构。然而,被要求核实法律合宪性的宪法委员会 [10] 审查与该征税有关的规定,宣布其不符合宪法。鉴于规定了大量豁免,委员会认为该征税违反《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第13条规定的税前平等原则。

[来源:Jacques Joyard,数据来源:studylibfr.com、Les Echos、actu-environnement.com]
取而代之的是2014年的初始金融法(第32条),即气候能源贡献 (CCE)。它是纳税人在购买能源资源时应缴纳的化石燃料国内消费税(ICT)的“碳成分”。其金额取决于碳价格,2016年为每吨20欧元,根据2015年8月17日《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和2018年《金融法》,预计到2030年将逐渐增加至每吨100欧元。
由于该制度提供了全部或部分豁免,尤其涉及欧洲共同体排放交易系统(见下文2.3)所涵盖的设施,以及被视为脆弱或受国际竞争影响的某些经济部门,因此应全面看待该制度的有效性(特别是公路运输运营商、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营商、内河货运、旅游航空以外的航空运输、农业运营商、渔业和游艇以外的海上航行)。这些部门对国内消费税(ICT)的豁免是破坏环境的主要补贴。这说明了政府在希望减少这些补贴时面临的困难之一,因为其中一些是在国际竞争背景下报告困难的经济部门(农业、公路货运),而另一部分则针对有利于环境的部门(公共交通)”[11]。
2.2. 水污染税和使用税

[来源:© Loire-Bretagne Water Agency]
水的使用尤其需要缴纳与用水量直接相关的消耗量或取水费,以及用于资助网络和处理厂建设的污染税费(图5)。这是与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有关的排放费。它涉及两种类型的征税:
与用水量成比例的生活污染税费,是通过考虑每个居民消耗的水量来计算的。
涉及任何产生污染排放的经济或工业活动的非家庭污染税费,这与排放到水环境中的污染量成正比(图5)

[来源:Lamiot[GFDL (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 或 CC BY 3.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3.0)],来自维基共享资源]
然而,这些税费并不总是设定为足以显著减少污染的水平,也不涉及所有污染(图6)。矿物肥料造成的污染不包括在内,例如:这些物质在内陆和沿海水域(例如绿藻,参见环境中的硝酸盐)造成的损害并没有反映在它们的价格中 [12]。
同样,产品使用费包含在污染产品制造或使用时的价格中。例如,对植物保护产品(前TGAP植物检疫)的销售征收的扩散污染税。这种征税考虑后者中物质的毒性和危险性。法国植物检疫产品的经销商和在国外采购产品的用户(农民或买家)对此负责。
这些征税的名称具有误导性,因为它们实际上是征税而不是特许权使用费,不是“所提供服务的直接和个性化对应物”[12]。然而,应该指出的是,污染费是一种激励措施,因为它与释放到环境中的污染量或由此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这种征税比例有利于减少污染。
2.3. 排污许可
2007年修订的金融法案提出了格伦内尔环境圆桌会议的关键措施之一 – 奖惩制。其激励维度倾向于鼓励车辆更新为排放较少温室气体(GHG)的车辆。鼓励个人和公司选择污染更小、二氧化碳排放量更少的车型,以获得奖励。
自创建以来,奖惩制系统的量表朝着严重性方向演变。奖金较难获得,因为只有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60克的汽车才能享受1000欧元的奖金。如果是排放二氧化碳少于20克的电动汽车,奖金为6000欧元;如果是报废超过10年的柴油汽车,奖金最高可达10000欧元。当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或等于191克时,罚款将大幅增加至10000欧元。两轮、三轮、四轮汽车和四轮摩托车的奖励也会取决于其动力。
2018 年的金融法保留了奖惩制度,同时降低其吸引力。特别是,它保留了购买电动汽车6000欧元的奖金,但将处置旧柴油车或汽油车的补贴总额限制在8500欧元。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购买带有电动马达的两轮、三轮或四轮车辆,而购买低功率车辆的奖励被取消(表1)。2018年《金融法》对罚款等级进行严格修改,规定排放二氧化碳超过120克的车辆应缴纳50欧元的税款,如果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或等于191克,则罚款等级应达到10500欧元。
[来源:2018年财政法案,生态和团结过渡部,部门预算介绍,新闻发布材料,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www.ecologique-solidaire.gouv.fr ]
[来源:© www.ecologique-solidaire.gouv.fr]
同时,根据2016年6月29日的法令[13],如果出现空气污染高峰,可能会引入空气质量证书(Crit’air)。渐晕图的颜色因车辆的类别、发动机类型和使用年限而异,因此可以根据污染程度区分后者。建立限制性交通区(RTA)可以用来禁止污染最严重的车辆(参见法律:如何保护空气质量?)。污染高峰时期的差异化交通首先在巴黎引入,现在扩展到格勒诺布尔、里尔、斯特拉斯堡、里昂和图卢兹等主要城市地区。交通禁令由每个城市根据污染程度确定,主要涉及没有证书或属于4类和5类的污染最严重的车辆,以及在发生重大危机时属于3类的车辆(图7)。Crit’Air证书被强制使用。如果在检查时未持有和出示该证书,则构成三类违法行为,可处以68欧元的罚款,自2017年7月1日起,减至45欧元[14]。
排放许可市场是基于市场力量来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数量,这是造成气候变化的原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限定值由各州确定。它将在相关行业之间分配。市场是由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许可证(配额)可以出售给另一个污染者而产生的。这一情况发生在由于新装置限制污染而导致制造商的污染低于预期时,或者相反,当竞争对手超过其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时(图8)

http://www.assemblee-nationale.fr/13/rap-info/i2638.asp;www.assemblee-nationale.fr]
欧洲联盟根据1997年12月11日的《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一个温室气体排放限额交易系统(根据2003年10月13日的指令创建,2005年启用)。因此,为了能够进行排放温室气体的污染活动,装置必须获得国家的许可才能排放二氧化碳。各州向它们免费发放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公司可以根据其补贴是盈余还是赤字进行交易,即根据排放的污染量进行交易。该系统通过采用每吨二氧化碳的价格,建立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市场。

[来源:DR,http://energie-verte.blogspot.fr]
在系统实施的头几年(2005/2008年),只有一些部门(能源生产部门、矿产品部门、铁产品部门、纸板部门)受到关注。然后,这个市场逐渐扩大到包括化学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和民航业。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系统的有效性与碳的价格有关。随着2008年危机的爆发(图9),这一数字有所下降,并正在努力达到一个吸引工业减少污染的水平。到2030年,应该会比现在高出10到20倍,达到每吨50到100美元[15]。为此,目前正在对该制度进行改革,排除各国向欧盟委员会分配津贴的权限,并从2020年起建立一个基于津贴拍卖和监管机制的真正欧洲市场。
2.4.补助金和补贴
除了诸如适用于国内消费税[16]的那些似乎是对环境“有害补贴”的豁免外,财政援助鼓励经济行为者改变他们的行为,以减少他们的污染排放。农民和实业家因此受益于水务机构的财政支持,以开展改善其结构的工作。个人可以使用国家设立的两种机制来改善其房屋的能源性能。
零利率生态贷款(eco-PTZ)由2009年《金融法》制定。自2017年《金融法》颁布以来,在没有任何资源条件的情况下居住或租赁房屋的业主可获得最高30000欧元的补贴,以资助生态修复工作——促进节能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项工作必须由经认证的EGR(公认环境担保人)公司执行。
能源转型税收抵免(ECITC)[17] 可与之前的贷款相结合,给予为改善其主要住所的环境质量而支出的业主或租户。它允许从所得税中扣除与提高能源绩效相关的工作支出的30%,但对于单人、丧偶或离婚人士总体上限为 8000 欧元,对于与公民团结协议相关的夫妇或合伙人总体上限为16000欧元,但须共同纳税 [18]。此外,为了获得奖励,某些工作需要与公司EGR认证相关的条件。2018 年财政法案规定引入奖金,用可再生能源锅炉(热泵、木材锅炉)替换旧燃油锅炉。
2.5. 激励性定价
特殊的征税机制试图通过根据他们产生的污染向他们征税来让用户意识到他们的生活方式对环境的影响。然后激励维度占主导地位。

[来源:插图© CAVF 经 Communauté d’Agglomération du Val de Fensch (CAVF) 授权复制; http://www.agglo-valdefensch.fr/Infos-pratiques/Dechets/La-Taxe-d-Enlevement-des-Ordures-Menageres-incitative]。
在垃圾处理领域,格伦内尔环境强调激励性定价。它涉及收集生活垃圾的税费。两者都包括固定税费和可变税费,这取决于收集时垃圾箱的重量或数量以及产生的废弃物数量(见图10)。
激励性定价与生产者延伸责任原则同时适用于鼓励产品(药品、电气设备、轮胎、电池、家用产品、纺织品等)的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从源头上防止和限制废弃物的产生。此外,激励性定价还通过向经批准的机构捐款来资助收集和处理这些产品产生的废弃物,从而促进其回收。
该系统自2010年以来在法国蓬勃发展,2015年将覆盖500万居民。它在鼓励废弃物分类和减少废弃物方面非常有效:在使用它的社区,分类的包装和纸张数量增加了三分之一,未分类的废物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2015年《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案》的目标是到2020年覆盖1500万人,到2025年覆盖2500万人[11]。

[来源:© Arlésiens反对新停车计划,协会Facebook页面]
除了这种机制,允许产品返回收集器的沉积物很难开发,但它有助于限制浪费和再利用。玻璃瓶的使用一直延续到1980年代,随着生产的自动化和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确认,它在1992年逐渐被塑料瓶所取代。2014-2020年国家废弃物预防方案制定了玻璃瓶的回归计划。
与空气污染的斗争(参见法律:如何保护空气质量?)很大程度上基于停车税的应用,其高税率可能会对汽车使用产生劝阻作用。这种行为税的目的是限制市中心的汽车交通并促进替代交通方式(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以减少污染大气的排放。这项政策有时会被误解,并可能会激怒纳税人(图11)。
3.重要信息
环境税的主要基础是外部性内部化理论和污染者付费原则,不仅具有财务目的,而且具有经济目的。这是一种行为税,有助于纳税人意识到其活动对环境的有害影响。
它是通过开发专注于能源、交通、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工具,对重大环境问题做出的货币反应。
除了具有约束性外,它还包括劝阻和激励措施,例如污染许可、补助金、补贴和激励性定价。
参考文献和注释
封面图片:雅克·乔亚德的蒙太奇,免版税图片。[来源:来自意大利的里雅斯特的为什么 137(2/2 由 Sporti 上传)[CC BY 2.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2.0)],来自维基共享资源]
[1] Pigou A.,1920年,《福利经济学》,麦克米伦。
[2] Caruana N.,2015年,环境财政法。在征税要求和环境目标之间,环境征税的概念方法,L’Harmattan,第32页。
[3] 2005年3月1日的宪法法案将《环境宪章》插入1958 年10月4日宪法的序言中。
[4] 根据1958年宪法第34条。
[5] Caudal S.,2014年,环境财政法,LGDJ,第28页。
[6] 同上,第33页。
[7] Collin P.,环境税和宪法,新宪法委员会文件,第43号,2014年4月。
[8] 2015年,所有所谓的生态税和关税的回报率几乎与所得税相当(分别为62.1亿欧元和693亿欧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生态税在2012年至2015年间整体增长12.1%,但在2007年至 2012年间增长18.9%,甚至更为显著(关于征税措施应用的信息报告,V. Rabault,总报告员, 财政委员会的一般经济和预算控制,国民议会,2016年7月19日,www.assemblee-nationale.fr)。
[9] 税基是征税的基础。它与环境有关:它可以是使用将被征税的自然资源(水、能源……),也可以是对环境有害的行为或产品(废弃物、资源污染、燃料……)。(Caudal S.,环境财政法,LGDJ,2014年,第24-25页)。
[10] 宪法委员会的决定,2009年12月29日,2010年的首版财政法。
[11] CGDD报告,环境部,2017年1月,环境财政:un état des lieux www.agriculture.gouv.fr
[12] Caudal S.,环境财政学报,第 25 页。
[13] 2016年6月29日关于空气质量证书的第2016-858号法令,www.legifrance.gouv.fr。
[14] 2017年5月5日第2017-782号法令加强对不遵守空气质量证书的处罚,并在发生空气污染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www.legifrance.gouv.fr。
[15] Herald B.,2017年5月31日,合理的碳价格:2030年每吨50至100美元,www.novethic.fr
[16] 见上文2.1化石燃料的征税。
[17] 自2015年金融法引入以来,它已经取代可持续发展税收抵免。
[18] http://bofip.impots.gouv.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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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作者:BALLANDRAS-ROZET Christelle (2019年),环境税,环境百科全书,[在线 ISSN 2555-0950] 网址:http://www.encyclopedie-environnement.org/?p=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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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吴俣 审校:赵红 责任编辑:胡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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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这篇文章: BALLANDRAS-ROZET Christelle (2022年9月4日), 环境税, 环境百科全书,咨询于 2023年3月21日 [在线ISSN 2555-0950]网址: https://www.encyclopedie-environnement.org/zh/societe-zh/environmental-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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